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须经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ღ◈,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ღ◈,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造成损失ღ◈,是否应向其他合伙人赔偿?李营营律师团队长期专注研究与合伙有关业务的问题ღ◈,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陆续发布ღ◈。本期ღ◈,我们以最高法院处理的合伙企业纠纷案件为例ღ◈,与各位读者分享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思路ღ◈。
1.2016年2月20日ღ◈,黄河公司(有限合伙人ღ◈,认缴出资5000万元)与尚融公司(普通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ღ◈,合伙经营胜达物流中心ღ◈。
3.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ღ◈,胜达物流中心对外发放四笔借款共计2000万元ღ◈,均未收回ღ◈。
5.2019年5月15日ღ◈,黄河公司诉至东营中院ღ◈,要求尚融公司赔偿损失ღ◈。黄河公司认为ღ◈,尚融公司未经投资委员会表决擅自发放借款ღ◈,使黄河公司受投资损失ღ◈。
6.2019年10月25日ღ◈,东营中院一审判决尚融公司赔偿损失ღ◈。尚融公司不服一审判决ღ◈,上诉至山东高院ღ◈。
7.2020年3月26日ღ◈,山东高院二审判决驳回尚融公司上诉ღ◈,维持原判ღ◈。尚融公司不服二审判决ღ◈,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ღ◈。尚融公司认为ღ◈,合伙财产独立于合伙人ღ◈,本案权利人应为胜达物流中心ღ◈,而非黄河公司ღ◈。
8ღ◈、2020年12月29日ღ◈,最高法院认为尚融公司应向黄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ღ◈,再审裁定驳回尚融公司再审申请ღ◈。
一ღ◈、综合在案证据ღ◈,第二份《合伙协议》虽未写明日期ღ◈,但签订于案涉借款发生前ღ◈,合伙人对外发放借款须经投资委员会全票决ღ◈。
最高法院认为ღ◈,原判决采信第二份《合伙协议》具有证据证明ღ◈。(一)第一份《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ღ◈,仅约定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决ღ◈,第二份《合伙协议》虽未载明签订时间ღ◈,但约定了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ღ◈、人员组成以及议事规则ღ◈,而尚融公司提交的三份表决单的抬头均载明“东营胜达物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表决单”ღ◈。从上述事实来看ღ◈,原审认定案涉四笔借款发生时,合伙企业胜达物流已经成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ღ◈,据此认定第二份《合伙协议》的签订时间在案涉四笔借款发生之前男的插曲女的下面菠萝蜜APP下载ღ◈,并无不当ღ◈。(二)2017年8月14日《会议纪要》同意黄河公司退伙ღ◈,双方也签订了《退伙协议》ღ◈,对黄河公司退伙事宜作出了约定ღ◈,在尚融公司同意黄河公司退伙的情况下ღ◈,双方再签订第二份《合伙协议》ღ◈,有悖常理ღ◈。(三)《审计报告》载明案涉四笔借款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ღ◈,而尚融公司在该报告尾部盖章确认ღ◈,现其又主张不应采信《审计报告》男的插曲女的下面菠萝蜜APP下载ღ◈,又未能提供反驳证据九游会官网J9ღ◈,故理由不能成立ღ◈。
最高法院认为ღ◈,原判决判令尚融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ღ◈。如前所述ღ◈,原判决采信第二份《合伙协议》ღ◈,具有事实依据ღ◈。而根据第二份《合伙协议》约定男的插曲女的下面菠萝蜜APP下载ღ◈,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ღ◈,由5名委员组成ღ◈,负责对外投资ღ◈,议案表决须经全部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决议ღ◈。本案中ღ◈,对于案涉四笔借款ღ◈,尚融公司仅提交三笔借款的表决单ღ◈,双方对此并无争议ღ◈,说明其中一笔借款无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ღ◈。对于其他三份表决单ღ◈,原审认定无法证实签名的真实性ღ◈,尚融公司主张其提交的表决单系原件ღ◈,在一审法院存档ღ◈,表决单真实有效ღ◈。经本院调卷核实ღ◈,尚融公司一审提交的三份表决单中2016年4月25日的一份系复印件ღ◈,另外两份表决单中“魏传民”的签名亦非原始笔迹ღ◈,且三份表决单格式并不一致ღ◈。故原审不予采信表决单ღ◈,并无不当ღ◈。
最高法院认为ღ◈,对于案涉四笔借款ღ◈,尚融公司不能提交真实有效的表决单ღ◈,原审认定其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效决策ღ◈,擅自对外出借款项导致不能收回ღ◈,从而造成合伙人黄河公司遭受损失九游会官网J9ღ◈,并无不当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ღ◈,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ღ◈,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原审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ღ◈,适用法律并无不当ღ◈。
《东营尚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ღ◈、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际物流港投资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案号ღ◈: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4049号]
第一ღ◈,存在多份合伙协议的情况下ღ◈,法院会根据签订时间ღ◈、合同内容ღ◈、履行情况等综合判断以哪份协议为准ღ◈。本案中当事人前后签订两份合伙协议ღ◈,第二份协议签订时间不明ღ◈,约定“投资事项全票决”ღ◈。这种情况下ღ◈,虽然两份合同均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ღ◈,合法有效ღ◈,但是ღ◈,法院在选择准用协议时ღ◈,仍根据本案具体情况作出严密论证ღ◈,综合认定以第二份协议为准ღ◈。
第二ღ◈,合伙协议可约定部分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ღ◈,如果合伙人违背协议约定ღ◈,擅自执行合伙事务ღ◈,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合伙重大事项ღ◈,但合伙人也可在合伙协议中另作约定ღ◈。赔偿义务人违背协议约定ღ◈,未经一致同意执行合伙事务ღ◈,进而造成损失的ღ◈,赔偿对象包括其他合伙人ღ◈。
第一ღ◈,如果合伙人需要重新签订合伙协议ღ◈,应注意对协议内容作一致性审查ღ◈,如果协议内容有实质变更ღ◈,应明确后续签订的合伙协议取代此前的合伙协议ღ◈,并注明签订日期由各方签字ღ◈,避免效力争议ღ◈。第二男的插曲女的下面菠萝蜜APP下载ღ◈,合伙协议应尽量列明需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ღ◈,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ღ◈。执行事务合伙人需严守协议约定的表决程序九游会官网J9ღ◈,避免因擅自执行合伙事务所致赔偿责任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ღ◈,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ღ◈。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ღ◈,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ღ◈,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ღ◈,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
案例1ღ◈:《周剑凤ღ◈、沈立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465号]
浙江高院认为ღ◈,周某某在入伙时承诺其不参与本合伙企业经营决策ღ◈,除故意损害合伙企业或新合伙人以外ღ◈,新合伙人对其余合伙人所作经营决策无条件同意ღ◈,在财通证券上市后不得独立发表股票ღ◈、资产处置等相关意思表示ღ◈,作为其余三位合伙人的一致行动人九游会官网J9ღ◈,遵从其余三位合伙人的一致决议ღ◈。该承诺系周某某对自己权利的处分ღ◈,属于对合伙协议表决权条款的特别约定ღ◈。此后恒鑫合伙的合伙人变更不影响周某某作出该承诺的效力ღ◈。原判认定周某某在成为合伙人时明确表示放弃对恒鑫合伙持有的股票如何处置的决定权ღ◈,并无不当ღ◈。沈某某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财通证券股票解禁后将恒鑫合伙持有的部分股票对外出售ღ◈,该行为属于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ღ◈,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ღ◈。虽然恒鑫合伙并未对沈某某出售恒鑫合伙持有的财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形成有效决议ღ◈,但因周某某在入伙时即表示放弃对恒鑫合伙持有的股票如何处置的决定权ღ◈,故沈某某出售恒鑫合伙持有的财通证券股票并不构成对周某某权利的侵害ღ◈。
2.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权限范围内执行合伙事务ღ◈,产生损失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担ღ◈,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权限范围执行合伙事务ღ◈,产生损失应由其个人负担ღ◈。
案例2ღ◈:《上海超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诸耘合伙协议纠纷申诉ღ◈、申请民事裁定书》[案号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申5253号]
江苏高院认为ღ◈,本案中诸某与超沅公司签订的《合伙合同》中约定九游会官网J9ღ◈,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文件的规定处理合伙事务ღ◈,致使合伙财产遭受损失的ღ◈,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其自有财产赔偿ღ◈。超沅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ღ◈,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时ღ◈,应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ღ◈。超沅公司提交的两次qq聊天记录并不能证明在丰源合伙企业财产净值触及0.8时ღ◈,其是按照《合伙合同》中约定的“合伙企业财产净值触及0.8时ღ◈,超沅公司需通知全体合伙人ღ◈,召集合伙人大会ღ◈,由合伙人大会决定形成有效决议”后ღ◈,再进行操作ღ◈,而是在触及预警线之后擅自决定继续操作ღ◈,直到2016年7月21日丰源合伙企业经退伙结算向诸某退还剩余出资款300300元ღ◈。超沅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对须经合伙人大会同意方可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ღ◈,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ღ◈,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ღ◈。一ღ◈、二审法院对超沅公司违约事实的认定符合合同约定ღ◈,超沅公司关于一ღ◈、二审法院未查明警戒线含义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ღ◈。至于赔偿数额ღ◈,依据《合伙合同》约定ღ◈,丰源合伙企业财产净值在预警线以上部位时ღ◈,超沅公司有权自主操作ღ◈,对在此范围内的投资损失即总投资款的20%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ღ◈,超出20%投资款损失ღ◈,应当由超沅公司进行赔偿ღ◈。一ღ◈、二审法院判决超沅公司赔偿诸某出资额80%与退伙收回出资额300300元之间的差额部分499700元ღ◈,并支付相应的利息ღ◈,亦无不当ღ◈。
专业背景介绍ღ◈:李营营ღ◈,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ღ◈,业务培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ღ◈,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ღ◈,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ღ◈,民商法硕士(公司法方向)男的插曲女的下面菠萝蜜APP下载ღ◈,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仲裁ღ◈、商业秘密民事与刑事ღ◈、保全与执行等实务领域ღ◈,在最高人民法院ღ◈、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九游会官网J9ღ◈,办理案件标的金额超过百亿元ღ◈。在合伙业务ღ◈、担保业务领域ღ◈,李营营律师长期带领团队扎根深入研究合伙业务ღ◈、担保与反担保诉讼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和裁判规则ღ◈。在合伙业务ღ◈、担保与反担保领域ღ◈,李营营律师根据长期深入研究专项领域的积累成果ღ◈,形成了近百篇专业研究文章ღ◈,在交出版社陆续出版成书的同时在平台上进行发布ღ◈,希望读者能够更多了解合伙业务ღ◈、担保与反担保知识ღ◈,避免使自己合法权益收到损害ღ◈。同时ღ◈,李营营律师办理多件大额合伙业务ღ◈、担保案件ღ◈,并取得良好效果ღ◈。在商业秘密非诉项目方面ღ◈,李营营律师团队可以有效协助企业完成与商业秘密相关的融资ღ◈、债转等业务ღ◈。李营营律师团队深耕合伙业务ღ◈、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领域多年ღ◈,对涉合伙业务ღ◈、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相关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研究ღ◈。截至目前ღ◈,李营营律师在“法客帝国”“民商事裁判规则”“保全与执行”等公众号发表与商业秘密ღ◈、公司实务ღ◈、保全与执行等话题相关专业文章百余篇ღ◈,多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转载ღ◈,广受业内人士好评ღ◈。2022年ღ◈,李营营律师结合多年来办理大量执行审查类相关业务的经验ღ◈,以真实案例为导向ღ◈,对各种业务场景下的主要法律问题ღ◈、典型裁判规则ღ◈、风险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建议进行类型化汇总和归纳ღ◈,合著出版《保全与执行ღ◈: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实战指南》ღ◈。接下来ღ◈,李营营律师团队会陆续出版商业秘密诉讼实战的相关书籍ღ◈、技术合同纠纷ღ◈、担保纠纷ღ◈、合伙纠纷实战相关书籍ღ◈,以更好服务客户ღ◈。人才招聘ღ◈,九游会J9国际新闻ღ◈,J9九游会ღ◈。J9九游网ღ◈,